3.1 各包件的资格要求
| 对报价人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在中国境内注册,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的生产和(或)销售相关内容。
供应商为生产商的,还应具备: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具有本次采购产品有效质量体系认证证书,须出具所投产品的产品检验报告和相关质量证明资料。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还应具备: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须提供合格生产商的有效授权,其中合格生产商应具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具有本次采购产品效质量体系认证证书,须出具所投产品的产品检验报告和相关质量证明资料。 |
业绩要求 | 供应商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累计具备所投产品1000万元及以上的销售业绩。(时间及数量等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
财务要求 | 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或2017年~2019年)财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足3年,从实际注册时间至2020年); |
信誉要求 |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股权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行为;供应商无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影响履约的情况;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响应、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响应情形的情况(提供信誉承诺函,后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站截图); |
人员要求 |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其他要求 | |
3.2
| 每个供应商最多参与2个包件,且允许成交1个包件。 |
3.3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