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色尼区南部新城综合开发项目(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LLL-NBYQ-JL-210201
一 招标条件
那曲市色尼区南部新城综合开发项目(一期)监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色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文件已经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备案,备案号54242121031801195。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 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那曲市色尼区南部新城综合开发项目(一期)监理
2.2建设规模:那曲市色尼区南部新城综合开发项目(一期)工程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施工全过程监理。
2.4计划工期:施工工期及责任缺陷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近三年(2018-2020年)具有类似项目监理业绩(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能严格遵守监理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 投标报名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3月30日,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www.xzzbtb.tov.cn/)报名。
4.2 报名条件
4.2.1投标人近三年(2017-2019年)财务报表,且财务状况良好。
4.2.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4.2.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监理工程师须是房屋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不少于1人。
4.2.4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特点,配备相应数量旁站监理员,并持有建设部门的上岗证。
4.2.5投标人须持有西藏自治区工程监理企业备案登记证。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3月30日,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www.xzzbtb.tov.cn/)购买招标文件。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13日下午15时30分,地点为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那曲市科技局正对面十一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发布公告八 其它
8.1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8.2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藏建市管〔2020〕89号)文件的规定要求。
8.3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8.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50元,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相关凭证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提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8.5本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代替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市函【2021】4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色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地址:那曲市色尼区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二期祥云华府A1-1-101
联 系 人:唐先生
联 系 电 话:13101390111
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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