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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标后监管办公室《关于太和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一标段(二次)的建议函》(太标监函〔2021〕8号),“安徽嘉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拟任项目总监刘光强存在在建工程,在建项目是萧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项目七标段。安徽嘉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承诺拟任项目总监刘光强无在建工程。安徽嘉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存在虚假承诺。依据招标文件对总监理工程师在建项目要求:在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平台发布的《全省在建水利项目监理单位现场人员名单公示》范围以外,存在已任或拟任(含公示期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总监理工程师, 拟派本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应保证中标后能够到本项目任职,须提供相应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并提供核查联系方式,未提供证明的,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另第二中标候选人北京海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能提供拟任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的证明材料,同意取消第二中标候选人资格。
经我局 2021年2月9日党组会议研究,处理如下:
1、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嘉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标无效,取消中标资格;取消第二中标候选人北京海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标资格。
2、为加快工程进度,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五条“……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的规定,确定第三中标候选人福建天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该标段中标人。
太和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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