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广州开发区国资局”)因工作需要,现就2021年项目投资咨询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工作公开询价,接受符合条件的单位报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预算:20万以内(包括20万元)
二、资金财政资金
三、询价单位:广州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四、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五、项目内容:
(一)对各区属国企上报广州开发区国资局备案的投资项目,从项目可行性和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客观、中肯的评价意见。
(二)接受广州开发区国资局业务处室有关投资监管业务咨询,提供口头或书面咨询意见。
(三)对广州开发区国资局产权管理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议。
(四)其他因工作需要开展的咨询事项。
六、基本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具备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场所、设备、服务能力和团队;
(三)服务团队确保及时配合广州开发区国资局开展相关工作,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出具咨询意见和提供服务;
(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
(五)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较好的工作能力、效率和服务质量;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七、报价要求:
报价材料必须包括以下文件:
1.报价清单;
2.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核准登记证)等证明文件;
3.服务方案;
4.满足服务条件及资信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价时间:2021年3月23日至2021年3月31日(工作时间),逾期不予接受;
联系人:梁正锋,联系电话:82053667;
报送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凯达楼B栋408A室;
报送资料时需提交的单位资质材料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进行核实。
八、广州开发区国资局将在报价截止时间后10个工作日内将结果通知入选服务单位。所有报价材料由广州开发区国资局归档,不予退回。情况变化不适宜询价采购方式,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或截止时间收到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等情况,将自动终止此次询价采购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开发区国资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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