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二期项目科普宣传展厅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东省广州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二期项目科普宣传展厅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1-05-06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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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100:00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州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二期项目
科普宣传展厅设计施工一体化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4月
广州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二期项目科普宣传展厅
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根据穗发改核准〔2019〕14号文批准,广州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二期项目科普宣传展厅项目资金已落实,广州市环境保护技术有限公司现对广州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二期项目科普宣传展厅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二期项目科普宣传展厅设计施工一体化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20-8748631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020-83273234、1351278896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环境保护技术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20-87486178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良田北路888号。
四、项目概况:根据广州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二期项目科普宣传展厅活动要求,在检测分析中心一楼约965平方米设置广州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二期项目科普宣传展厅;完善相关导视系统等项目。
五、标段划分及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最高投标限价:
(一)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二)招标内容及规模:处置中心二期项目检测分析大楼一楼规划布展面积965平方米。(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书相关内容)。设计工作内容:室内装饰工程(含精装)、布展工程、亮化工程、及其它未列明但与本次招标相关的配套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施工工作内容:室内装饰工程(含精装)、布展工程、亮化工程、及其它未列明但与本次招标相关的配套工程施工、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
(三)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653万元,其中设计费44万元;施工费609万元(中标后,中标单位根据经招标人审定的初步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并按国家、广东省、广州市以及现行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文件分别编制工程概算和施工图预算,报送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审核,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作为施工进度款支付及结算的依据,施工图预算编制不得高于投标价)。
六、资金企业自筹资金。
七、资格审查方式、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21年5月1日00时00分至2021年5月24日1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1年5月24日9时00分,截止时间:2021年5月24日10时00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综合业务厅(中心本部)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21年5月24日10时00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综合业务厅(中心本部)开标室。
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说明。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应提交下列资料:
2.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联合体投标的可由主办方签署及盖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2.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登记申请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可由主办方签署及盖章)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注:该表中工程项目负责人填写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的在册人员,投标人应保证上述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项目中被锁定。)
2.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列明主办单位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的联合体协议(按招标公告附件二格式)。
3、投标担保5万元,投标担保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出具),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
4.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4.2施工资质: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相应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注:具有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的单位允许同时承担设计和施工任务。
4.3投标人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或以上资质。
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5.1、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要求为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5.2、技术负责人(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5.3、设计负责人(联合体设计成员提供):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具有10年以上的工程师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要求设置。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项目经理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可作为设计方参与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香港企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
香港企业、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5.4、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
6、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项目经理与专职安全人员不能为同一人;
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8.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4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三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任务一方的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见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8.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经理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投标人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诚信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信息)。
企业诚信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诚信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诚信档案办理详见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中企业办事指南)
10、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
11、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注:1)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资格审查文件对于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上传件的,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合格条件第9项的诚信档案取自企业库内的信息)。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的有效性。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及评标由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均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本工程实行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本工程结算金额不得超过经有权审核部门审批的相应的部门预算(施工图预算)金额。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环境保护技术有限公司,异议受理电话:020-87486318,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良田北路888号。
十五、其他:
1、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投标登记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2、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申请人须在《投标人声明》中予以承诺。
3、前期服务单位:无。
4、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5、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六、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投标文件需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单独提交。
十七、特别: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8.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招标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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