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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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 (招标编号:ZZ11047GC0771002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一、招标条件
本自治区重大公益性项目片区文化街一期项目(一组团)-建筑立面亮化工程(招标项目编号:ZZ11047GC0771002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广西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工程为自治区重大公益性项目片区文化街一期项目(一组团)-建筑立面亮化工程,项目地广西南宁市五象新区明月西路东侧。本次建筑立面亮化工程总负荷为129.8KW,其中包含以下子楼栋:C1#建筑立面亮化工程、C2#建筑立面亮化及智能控制工程、C9~16#建筑立面亮化工程、二级配电箱供电出线电缆桥架等。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能力。
(2)具备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未被市级监督管理局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3月1日至2021年4月1日)承揽过金额200万元(含)以上亮化工程项目;
(2)以上业绩证明以合同复印件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无效;合同复印件必须有复印签署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总金额页,否则视为无效。
3.3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满足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就上述项目进行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4月27日08时30分00秒---2021年05月07日17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每本另加邮费50元,交至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分公司 账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宁分行东葛路支行,银行账号:771901372110211,并及时将转账底单、投标人信息、联系方式、邮箱地址等传真至0771-5823176,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传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招标文件寄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0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南宁市青秀区长园路8号大地华城S3-01号商场三楼)。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20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南宁市青秀区长园路8号大地华城S3-01号商场三楼)。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自治区重大公益性项目片区文化街一期项目(一组团)-建筑立面亮化工程,招标人为广西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项目编号:ZZGJ2021-G2-0008。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自治区重大公益性项目片区文化街一期项目(一组团)-建筑立面亮化工程,项目地广西南宁市五象新区明月西路东侧。本次建筑立面亮化工程总负荷为129.8KW,其中包含以下子楼栋:C1#建筑立面亮化工程、C2#建筑立面亮化及智能控制工程、C9~16#建筑立面亮化工程、二级配电箱供电出线电缆桥架等。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亮化配电箱采购安装、线缆和灯具设备采购安装、控制器系统采购安装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合同估算价约220万元,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能力。
(2)具备有效的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 资质。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未被市级监督管理局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3月1日至2021年4月1日)承揽过金额200万元(含)以上亮化工程项目;
(2)以上业绩证明以合同复印件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无效;合同复印件必须有复印签署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总金额页,否则视为无效。
3.3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满足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就上述项目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5月7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4.2 发售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长园路8号大地华城S3-01号商场三楼。
4.3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每本另加邮费50元,交至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分公司 账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宁分行东葛路支行,银行账号:771901372110211,并及时将转账底单、投标人信息、联系方式、邮箱地址等传真至0771-5823176,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传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招标文件寄出。
4.4 发售条件:
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所有材料须加盖公章。
4.5 购买标书联系人:蒙 颖 电话:0771-5823176 传真:0771-5823176
4.6 本项目 有 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每份 50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南宁市青秀区长园路8号大地华城S3-01号商场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10号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长园路8号大地华城S3-01号
商务街2号办公楼8楼 商场三楼
邮 编:530000 邮编:530000
联 系 人:黄 工 联 系 人:覃国腰
电 话:0771-4951915 电 话:0771-5675006
邮 箱:zhongzi176@163.com
2021年4月27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10号商务街2号办公楼8楼
联系人:黄工
电话:0771-495191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长园路8号大地华城S3-01号
联系人:覃国腰
电话:0771-5675006
电子邮件:zhongzi176@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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