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中西医结合医院综合病房楼建设项目深化工程监理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中西医结合医院综合病房楼建设项目深化工程监理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1-03-16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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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中西医结合医院综合病房楼建设项目深化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中西医结合医院综合病房楼建设项目已由灵寿县发展改革局以灵发改社会【2015】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寿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寿县中西医结合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深化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灵寿县中西医结合医院综合病房楼建设项目深化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河北省灵寿县;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工程内容包括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通风工程,电气工程,有线电视系统,综合布线及通讯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火灾报警、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电气漏电火灾监控系统,医护对讲系统,电子显示系统,医用气体管道供给系统,供氧系统,负压吸引系统,压缩空气系统,手术室、检验科及血透中心(装修)工程,电梯工程,废水处理、室外工程、消防水池及消防泵房、阳光中庭;
2.4资金自筹资金;
2.5招标范围:该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监理;
2.6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2.7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业绩要求:/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6其他要求:提供2020年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工作重点: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 投标正常秩序;
(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下载地点: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5.2文件下载期限:2021年3月17日9时00分至2021年3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3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下载招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4登陆E招冀成平台、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
5.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6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9-8055/8058。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的方式。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1年4月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开标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使用河北CA 数字证书加密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现场开标,不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可通过互联网参与在线开标);
6.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5投标人可自主选择是否现场参与开标。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寿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址:灵寿县
联系人:赵振忠
电话:0311-82524211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淑荣
地址:河北省裕华区华清南街16号方北小区(鑫水园)2号商住楼03单元1101
电话:0311-85957500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电话:400-789-8058/8055 E-mail:zbjtwlgs@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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