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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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锦州松山新区(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建交通服务中心购买压缩式垃圾车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www.ggzy.jz.gov.cn)进行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S[2021]094
项目名称:锦州松山新区(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建交通服务中心购买压缩式垃圾车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最高限价: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压缩式垃圾车25T,2台:最大总质量kg≥25000、整车整备质量kg≤15460、额定载质量kg≥9400、外形尺寸(长*宽*高)mm≥10150*2538*3460、轴距mm≥4350+1350、接近角/离去角°≥20/10、最小离地间隙mm≥240、垃圾箱有效容积m3≥20、填装斗容积 m3≥2、压填作业一次循环时间 s≤24、上料作业一次循环时间 s≤15、卸料作业循环时间 s≤55、控制方式/自动、手动、最高车速(满载)km/h≥89、最大爬坡角%≥30、最小转弯直径m≥16、底盘国内知名品牌,符合国六排放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周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
3.2具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3.3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5月10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方式:供应商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后,用获得审核通过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元,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锦州松山新区(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建交通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416-38882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省禾山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市松山新区凌南东里99-24
联系方式:0416-3804050
邮箱地址:lnhsztb@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越
电话:13704160075
辽宁省禾山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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