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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人为商丘市住投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本项目
1.2采购编号:商睢财采(2021)099号
1.3招标编号:商政采【2021】366 号
1.4项目地点:商丘市睢阳区内
1.5资金及规模:自筹资金
1.6竞争性磋商范围:磋商文件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监测及观测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1.7包段划分:共分1个包段
1.8质量要求:监测及观测报告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规定,符合省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
1.9服务周期:基坑监测从基坑开挖到建筑物出正负零;建筑物沉降观测周期三年;
1.10采购控制价: 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 号文件下浮 57.5%;
1.11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2.1.1.报名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省级及以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甲级资质,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监测机构资质证书(监测范围含地基基础工程一级);
2.2.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具有中级职称,并具有地基基础监测上岗证;并具有与本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2020年10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2.3.财务要求:
2.3.1.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度(2018年度-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3.4.信誉要求:
2.4.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5.其他要求:
2.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2.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www.ccgp.gov.cn)】,(查询时间需在本公告发布之后;)投标人请将查询结果件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内;
2.7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供应商报名要求及磋商文件获取(网上报名)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录交易平台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网上报名时间:开始时间默认为公告,截止时间是开标时间。
3、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停止报名。
注:如确定要参与项目投标,因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和投标过程中需要用到CA数字证书的加密、解密、电子签章等功能,请在制作投标文件前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影响自身投标。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供应商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1年5月21日上午9时00分)。
4.2磋商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席位七(商丘市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西南角);
4.3响应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21年5月21日9时00分,截止时间:2021年5月21日11时00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解密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4.4逾期递交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本次竞争性磋商实行电子评标,全程取消纸质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竞争性磋商人将拒绝接收。实行不见面开评标,供应商不需再到达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请供应商通过互联网登录交易平台自助完成投标签到、响应性文件解密、二次报价及澄清答疑等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交易中心系统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附件“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2019-12-31版本”。
五、特别声明
5.1 在该项目磋商有效期内,成交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对响应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业绩证明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
5.2 经核实,响应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5.3 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
5.4 成交候选人存在5.1、5.2、5.3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5.4.1因响应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成交人更换或竞争性磋商失败,对采购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5.4.2成交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
注:采购人具有最终解释权。
六、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商丘市住投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商丘市睢阳区北海路与中州路交叉口往东200米路北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0-3355688
采购代理机构:卓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汝河路82号院1号楼办公楼3楼
联系人:蔡先生
电 话:1623802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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