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项目编号 | G3206010318000004 | 项目名称 | 南通轨道交通工程 |
标段编号 | G3206010318000004013002 | 标段名称 | 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信息化一期建设项目02标 |
工程类型 | 施工 | | |
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信息化一期建设项目02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为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信息化一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址:南通市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标段 | 主要工作内容 |
01标 | 信息化整体规划,基础平台建设及3个信息系统建设 |
02标 | 运营分公司14个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 |
投标人可兼投两个标,但不可兼中。
2.3招标范围:
01标:包括信息化整体规划、企业服务总线、主数据管理、企业内部门户、移动应用平台、满足现阶段使用需求的资产管理系统、合约管理系统和质量安全管理系统,包括必须的数据库、操作系统等正版软件采购等。
02标:包括运营分公司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主要包含运营物资管理系统、维修维护管理系统、施工调度管理系统、调度辅助系统、站务管理系统、乘务管理系统、安全管理系统等的建设。
招标人保留微调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的权利,以最终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01标: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要求:
3.1.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具有CMMI3及以上认证证书,且资质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的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信息化项目业绩(业绩中至少包含企业门户、企业服务总线、主数据管理、移动应用平台、质量安全管理系统、合约管理系统、资产管理系统中的两项),业绩时间以项目验收时间为准。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3.3.1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有高级及以上的技术职称;
②具有国家工信部颁发的高级项目经理认证证书或取得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认证证书;
③具有有效的PMP(项目管理专业人士资格认证)证书。
3.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须至少在一项已完成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信息化项目(业绩中至少包含企业门户、企业服务总线、主数据管理、移动应用平台、质量安全管理系统、合约管理系统、资产管理系统中的两项)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
3.3.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02标: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要求:
3.1.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具有CMMI3及以上认证证书,且资质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的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业绩(业绩中至少包含运营物资管理系统、维修维护管理系统、施工调度管理系统、乘务管理系统、站务管理系统中的两项),业绩时间以项目验收时间为准。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3.3.1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有高级及以上的技术职称;
②具有国家工信部颁发的高级项目经理认证证书或取得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认证证书;
③具有有效的PMP(项目管理专业人士资格认证)证书。
3.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须至少在一项已完成的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业绩中至少包含运营物资管理系统、维修维护管理系统、施工调度管理系统、乘务管理系统、站务管理系统中的两项)。
3.3.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4其他
3.4.1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2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
3.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出现前述情况,投标人应当做好协商,于开标时选出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如不能按时选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所有相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4.4联合体要求:
①01、02标均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牵头人和非牵头人具体工作分工,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只允许为两家;
③联合体的各方(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在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④联合体牵头方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3.1,3.2和3.3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凡对本工程有意愿的,请2021年5月27日0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交招标文件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6.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用CA登陆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招投标系统予以提问,具体操作详见《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
6.3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250元,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27日09时3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工农路150号政务中心裙楼5楼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以开标当日电子屏显示的为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招标人可以对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并核查投标人所提供合同或证明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并列入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负面清单,拒绝其参与后续项目的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1市政务中心北侧停车综合楼12楼
邮 编:226001
联 系 人:王先生(商务)/茅先生(技术)
电 话:0513-69900265/0513-69900280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世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18344806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