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信丰县林业局2021年油茶示范基地幼林抚育项目(项目编号:XFXD2021-XF-G006)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金盆山林场坪石分场油茶示范基地幼林抚育
油山林场万隆分场油茶示范基地幼林抚育
金鸡林场余村分场油茶示范基地幼林抚育
林木良种繁育中心九龙分场油茶示范基地幼林抚育
金鸡林场金鸡分场油茶示范基地幼林抚育
林木良种繁育中心林木良种分场油茶示范基地幼林抚育
金盆山林场金盆山分场油茶示范基地幼林抚育
油山林场油山分场油茶示范基地幼林抚育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5月19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FXD2021-XF-G006品目七
XFXD2021-XF-G006品目二
XFXD2021-XF-G006品目一
XFXD2021-XF-G006品目三
XFXD2021-XF-G006品目四
XFXD2021-XF-G006品目五
XFXD2021-XF-G006品目六
XFXD2021-XF-G006品目八
项目名称:金盆山林场坪石分场油茶示范基地幼林抚育
油山林场万隆分场油茶示范基地幼林抚育
金鸡林场余村分场油茶示范基地幼林抚育
林木良种繁育中心九龙分场油茶示范基地幼林抚育
金鸡林场金鸡分场油茶示范基地幼林抚育
林木良种繁育中心林木良种分场油茶示范基地幼林抚育
金盆山林场金盆山分场油茶示范基地幼林抚育
油山林场油山分场油茶示范基地幼林抚育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589724.00 元
最高限价:3991064.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信采购2021F000447994 | 金盆山林场坪石分场油茶示范基地幼林抚育 | 1 | 项 | 279943.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信采购2021F000447999 | 油山林场万隆分场油茶示范基地幼林抚育 | 1 | 项 | 829185.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信采购2021F000448000 | 金鸡林场余村分场油茶示范基地幼林抚育 | 1 | 项 | 855906.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信采购2021F000447998 | 林木良种繁育中心九龙分场油茶示范基地幼林抚育 | 1 | 项 | 80055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信采购2021F000447997 | 金鸡林场金鸡分场油茶示范基地幼林抚育 | 1 | 项 | 796038.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信采购2021F000447996 | 林木良种繁育中心林木良种分场油茶示范基地幼林抚育 | 1 | 项 | 448847.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信采购2021F000447995 | 金盆山林场金盆山分场油茶示范基地幼林抚育 | 1 | 项 | 367207.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信采购2021F000447993 | 油山林场油山分场油茶示范基地幼林抚育 | 1 | 项 | 212048.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5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9日 至 2021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5月19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信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丰县5G产业园园区服务中心二楼开标一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投标保证金:品目一: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品目二: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14000.00元),品目三: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品目四: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品目五: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元),品目六: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品目七: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品目八: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投标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分品目按上述规定金额缴纳(以转账方式缴纳的,须从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转入其他账户一律不予认可;因电子化系统中固定设置了信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账户信息,无法进行删除,各投标供应商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将投标保证金转入且到账至采购代理机构或未提交有效的缴纳投标保证金证明,由此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各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否则投标无效。
6.2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①分3次结算,第1次夏季抚育;第2次秋季抚育;第3次冬季抚育。②采购人于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10%的预付款。③(1)验收合格的:由中标供应商提供合规发票和相应验收材料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2)基本合格的:由中标供应商提供合规发票和相应验收材料,在15个工作日内按工程款剩余的80%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3)不合格的:不予结算。
6.3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给予6%的扣除;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6.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分别对参与开评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是进入开标评标现场未带口罩的。
(3)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附件1),供应商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评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4)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部门。
(5)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一家投标人只允许一位投标人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温馨:因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需求,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准备,投标人从大门农商银行旁投标人入口进入侯标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信丰县林业局
地址:信丰县水东路 116 号
联系方式:0797-33871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信丰县迎宾大道文化艺术中心后侧博大新城1号楼
联系方式:0797-33871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冰
电话:0797-3387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