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创智大厦七层装修工程(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江苏新海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创智大厦七层装修工程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2.1.2招标控制价:1349550.84元;
2.1.3工期要求:50日历天;
2.1.4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创智大厦七层装修工程施工,包括室内装饰装修、电气系统、智能化系统、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喷淋系统、通风空调系统;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期内), 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且承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
3.3根据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参与简易招标项目的单位需成立分公司的公告》的要求,投标单位必须为我区内的施工企业或在我区成立分公司的企业,成立分公司的企业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书以分公司的名义参与投标活动,若中标需由分公司开具相关发票,方能付款。投标时提供有效证明,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3.7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投标人非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文、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发(2018)421号文、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在确定中标人前不接受关于项目负责人无在建的质疑、投诉)、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说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0年9月-2021年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
(5)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6)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并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请于2021年3月25日至2021年3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 。
4.2获取方式:至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西路48号弘瑞楼8楼804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缴纳标书售价后即报名成功。
标书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且必须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供查验;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及社保证明(复印件);
(5)以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授权委托书(原件)。
报名时,请投标人携带上述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份。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 年4月6日 14时30分,地点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创智大厦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7.1、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一∶全部入围。
7.2、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苏建招办[2017]7号文规定,选择以下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l-Ql,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90%(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新海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工
电话:15062917060
代理机构: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西路48号弘瑞楼8楼804室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000169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