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LNZR2021SH004
采购名称、数量:详见货物清单
项目金额:97.5万元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应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1 年3月 31 日至4月 8日(08:30—11:30,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6甲科协大厦819室辽宁正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售方式:邮箱报名
(四)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招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4月 21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辽宁正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6甲科协大厦819室) 。
(三)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招标文件,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五、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东北新闻网(http://lngp.nen.com.cn/)上发布。
六、其他
请投标人在获取文件时间内将法人或者其他类型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发送至邮箱(tenderee_ln@163.com),代理机构收到上述材料后发送投标人报名登记表至投标人,视为获取采购文件成功!
七、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5309886053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正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福磊
电 话:024-31041039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6甲科协大厦819室
邮箱地址:tenderee_ln@163.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中山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正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0334610102000015510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