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东社镇福利村省级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人民政府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就通州区东社镇福利村省级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招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通州区东社镇福利村省级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M3206120307000195
项目实施范围:烘干中心烘干机及辅助设备采购。具体详见项目清单。
采购人名称: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人民政府
二、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采购预算约60.83万元,最高限价为60.83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包括采购项目的最高限价和各分项最高限价(如各分项有最高限价的)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资金镇财政
三、采购内容:
1、烘干中心烘干机及辅助设备采购。具体详见项目清单。
2、实施日期:2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服务质量要求:合格,所完成的工作质量需达到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人民政府要求。
四、本采购项目执行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和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注:1、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2、中标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3、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其它组织);
(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court.gov.cn)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未被(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等渠道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未被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hd.chinatax.gov.cn/xxk)等渠道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等渠道列入黑名单;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六)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者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免收。
七、招标公告期限:本招标公告在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期限为:2021年5月8日起—2021年5月31 日。
八、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报名、投标文件递交
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请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5月31日9:30(北京时间)3050开标室(具体详见三楼大厅电子屏幕)(南通市通州区碧华路197号(政务中心三楼东侧))。
九、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具体编制、密封要求参考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说明。
十、招标文件费用:不收取。
十一、现场勘探:潜在投标单位应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十二、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十三、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人民政府
地 址:通州区东社镇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513-69923061
招标代理: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80号
联系人:赵女士联系电话:18068003528 0513-86101116 15651339618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负责答复。
十四、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交易中心不收取服务费。
十五、本项目招标代理费2000元,由采购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