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红鹰学院象山影视学院工程12#公寓楼 精装修设计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由宁波财经学院建设的宁波大红鹰学院象山影视学院工程,已由象发改审批【2017】390号批准建设。本项目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宁波财经学院,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波大红鹰学院象山影视学院工程位于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松兰大道与气清路交叉口东南角。 2.2工程规模:象山影视学院三期12#公寓楼,建筑面积约24000平方米,装修面积约20000平方米(详见建筑平面图)。 2.3设计费招标控制价:370000元。 2.4招标范围:象山影视学院三期12#公寓装修方案设计(包含调整、深化和优化及估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各专业)等各阶段的设计、施工阶段的指导与服务。 2.5设计周期要求:2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含优化)7日历天,施工图设计13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须具备以下第(1)或第(2)项资质: (1)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2主设计师资格要求为:建筑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室内设计师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12日至2021年3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和下午2时至4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原件核对后退还)和上述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设计招标文件请到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555号(温州银行大厦)19楼1919室(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联系人:沈鑫侃、潘萍霞,联系电话:0574-55717420。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4 月1 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555号(温州银行大厦)19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财经学院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0574-88046278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555号(温州银行大厦)19楼1919室 联系人:沈鑫侃、潘萍霞 电话:0574-55717420 传真:0574-55717439 |